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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安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件实施细则之一———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 附件六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颁发和管理程序
HAF 0501-6-1992 核安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件实施细则之一———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 附件六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颁发和管理程序
标准编号:HAF 0501-6-1992
标准名称:核安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件实施细则之一———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 附件六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颁发和管理程序
语 言:简体中文版、英文版
发布日期: 实施日期:
标准状态:现行
标准介绍:【HAF 0501-6-1992 核安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件实施细则之一———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 附件六 核电厂操纵人员执照的颁发和管理程序】
标准类别:EJ核工业标准
授权方式:免费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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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准关注次数:
添加日期:2018-04-08 13:29:52
相关查询:核电厂 安全法规 安全 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 监督管理 证件 执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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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8-04-08 13:29:52